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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摘要分配公平是人類社會生活的重要追求,主要包括兩個理論:平均理論與平等理論。平均理論的擁護者認為只要收入不均便為不公平,而平等理論的支持者則認為如果不均的收入可以反映工作量、努力程度等方面的差異,那么收入也可視為公平。基于這兩個理論,國內
摘要分配公平是人類社會生活的重要追求,主要包括兩個理論:平均理論與平等理論。平均理論的擁護者認為只要收入不均便為不公平,而平等理論的支持者則認為如果不均的收入可以反映工作量、努力程度等方面的差異,那么收入也可視為公平。基于這兩個理論,國內外大量的研究者進行了討論和研究,但是還存在一些爭議,并且不同工作情境下的分配公平感知也尚不清楚。因此,該研究通過雙方合作任務,進一步考察了人們的分配公平感知。該任務包括兩個角色:翻譯員(高工作量者)與校對員(低工作量者)。二者的工作量之比是固定的,具體來說,翻譯員的工作量是校對員的三倍。并且二者均沒有決定如何分配報酬的權力。在熟悉了工作情境后,二者需要對三種分配方案(3:1,1:1和1:3)進行公平評級(−3到+3)。同時設計了工作類型相同的任務為基線。結果發現,工作類型相同的情境下,二者均認為與工作量匹配的分配方案更公平;工作類型不同的情境下,二者則傾向于平均分配。并且,當工作類型由相同變為不同時,二者對3:1分配方案的公平評級明顯降低,對其他兩種方案的評級明顯增加。這表明工作情境會影響人們的分配公平感知。已有研究表明人們厭惡偏離自我貢獻的分配方案,因此實驗二考察了人們對于收入的自我貢獻和其分配公平感知的關系。實驗二讓二者同時評定了不同工作情境下的分配方案的公平性和自我貢獻的程度(0%~100%),結果重復了實驗1的結果。除此之外,還發現工作類型相同時,人們的自我貢獻評級與工作量之比無顯著差異,工作類型不同時人們的自我貢獻評級則與50%無顯著差異。這表明人們的自我貢獻認知與分配公平感知一致,進一步支持了平等理論。
關鍵詞分配公平感知,工作情境,平等,平均,自我貢獻
1.問題提出
人類的決策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于公平考慮(Corradi-Dell’Acqua,Civai,Rumiati,&Fink,2013;Pe-dersen,Kurzban,&McCullough,2013)。如何分配才公平?平均理論認為收入不均便為不公平(綜述見羅藝,封春亮,古若雷,吳婷婷,羅躍嘉,2013)。平等理論則認為若不均的收入可以反映人們在工作量、努力程度等方面的差異,那么也可視為公平(Cappelen&Tungodden,2011,綜述見周曉林,胡捷,彭璐,2015)。
大量的實證研究傾向于支持平等理論(Almas,Cappelen,Sørensen,&Tungodden,2010;Gaertner&Schwettmann,2007;Cappelen,Hole,Sørensen,&Tungodden,2007;Oxoby&Spraggon,2008)。例如,Cappelen等(2014)隨機安排被試做一定時間的信封密封工作,時間匹配有30:90,60:60,90:30三種,總工資為1000挪威克朗,被試對分配方案的好壞進行評級,發現被試能夠接受不均等的分配(Cappelenetal.,2014)。
在Cappelen等(2014)的研究中,被試的工作類型是相同的(同為裝信封)。DeScioli,Massenkoff,Shaw,Petersen和Kurzban(2014)則進一步研究了工作類型不同時的分配公平感知。他們的實驗包括兩種工作:打字與校對。打字員轉錄三段文章,校對員則從三段文章中隨機選取一段進行轉錄,并以其轉錄的內容為標準,來校對打字員的準確性。有兩種分配報酬的方案:按工作量分配,即打字員獲得75%的報酬,校對員獲得25%的報酬;平均分配,即兩人各獲得50%的報酬。結果發現,打字員追求平等分配,校對員則追求平均分配。然而,他們只賦予了打字員選擇方案的權力,并且讓被試評定打字員選出的方案的公平性。以往研究表明決定權能影響人們的公平感知(Rode&Menestrel,2011;Swope,Cadigan,Schmitt,&Shupp,2008),因此DeScioli等(2014)的研究結果很可能受到了決定權的污染。
為此,實驗一在DeScioli等(2014)的基礎上,取消了打字員的決定權,進一步研究了人們在不同工作類型下的分配公平感知。與他們的實驗任務類似:有翻譯和審核兩種工作,翻譯者與審核者的工作量之比固定為3:1。被試需評估3:1、1:1和1:3三種分配方案的公平性。同時,設計了同為翻譯的工作情境作為基線任務。
根據以往的研究,人們傾向于認為貢獻最大的人得到最大份額的報酬是公平的(綜述見Fotopoulos,2005)。Guo等(2014)的研究也發現人們傾向于認為與貢獻匹配的分配方案是公平的(Guoetal.,2014)。Cappelen等(2014)同樣指出人們在進行公平判斷時會考慮彼此對于最終報酬的自我貢獻,但他們進行的是好壞評級,能否反映貢獻對分配公平的感知有待進一步的商榷。為此,實驗二進一步讓被試評定了自己對于總報酬的貢獻,以期明確不同工作情境下自我貢獻與公平評級的關系。
根據Cappelen等(2014),工作類型相同時,被試會降低偏離雙方工作量比值的分配方案的好壞評級。因此實驗一預期工作類型相同時,按工作量分配是公平的。根據DeScioli等(2014),工作類型不同時,無決定權的校對員認為平均分配才公平。因此預期工作類型不同時,排除了決定權后,雙方均認為平均分配最公平。以往研究發現人們傾向于與自我貢獻匹配的分配方案,因此,實驗二預期,人們對分配方案公平性的判斷與他們的自我貢獻評價一致。
2.方法
2.1.實驗一
基于DeScioli等(2014)的研究,實驗一分別從高工作量者和低工作量者兩個角度,研究了人們在不同工作情境下的分配公平感知。同時,預測當工作類型相同時,被試傾向于認為與工作量匹配的分配方案是公平的;當工作類型不同時,在控制了權力的影響后,被試傾向于認為平均分配最公平。
2.1.1.被試
92名在校本科生(女生43名),平均年齡為20歲(SD=1.52),身心均健康,右利手,視力或矯正視力正常。40名被試(女生19名)為高工作量者,52名被試(女生24名)為低工作量者。
2.1.2.實驗設計、材料與程序
實驗采用2(工作量)×2(工作情境)×3(分配方案)混合設計。工作類型相同的情境:高工作量者翻譯3段文章,低工作量者翻譯1段。工作類型不同的情境:高工作量者(翻譯者)翻譯3段文章,低工作量者(審核者)則從這3段文章中隨機選取1段來翻譯,并以他的翻譯內容為標準,來審核翻譯者的準確性。
實驗前隨機為被試分配角色。實驗時向被試強調分配方案以高工作量者報酬:低工作量者報酬的形式呈現,總報酬有四種:40元,80元,120元和160元,報酬分配有三種:3:1,1:1,1:3,被試需要對分配方案的公平性進行−3(非常不公平)到+3(非常公平)的評價。
圖1為單次實驗流程。實驗時,首先屏幕中央會呈現一個“+”注視點,持續500ms。然后呈現總報酬,總報酬有四種:40元,80元,120元和160元,1000ms后呈現分配方案及−3到+3的評價數軸(−3=“非常不公平”,+3=“非常公平”),被試需要在2s內按鍵反應。注視點的出現表示下一次評級開始。被試共進行24次評級。工作情境及分配方案的呈現順序隨機。正式實驗開始前,被試進行3次評級練習,以熟悉實驗流程和按鍵操作。
2.1.3.結果
表1為兩組被試在不同工作情境下對三種分配方案的公平評級。初步分析顯示總報酬金額大小對公平判斷不存在顯著的影響,因此,將被試對每類分配方案的四次評級加總,并求取平均值,代表被試對三種分配方案的公平評級。
以工作量為組間變量,工作情境、分配方案為組內變量,對公平評級進行重復測量的方差分析。結果發現:工作量、工作情境和分配方案的三重交互作用不顯著,F(2,180)=.87,P=.42,但工作量與工作情境的交互作用顯著,F(1,90)=9.36,P<.01,2ηp=.09,工作量與分配方案的交互作用顯著,F(2,180)=11.04,P<.001,2ηp=.11,工作情境與分配方案的交互作用顯著,F(2,180)=265.35,P<.001,2ηp=.75。
2.1.4.分析
結果顯示,工作類型相同時,雙方均認為3:1的分配最公平,1:1的分配次之,1:3的分配最不公平,且對3:1的方案的評級顯著高于隨機水平,對1:1和1:3的方案的評級顯著低于隨機水平。與本研究結果類似,Cappelen等(2014)發現工作類型相同時,被試降低偏離工作量之比的分配方案的評級。
結果也顯示,工作類型不同時,二者均認為1:1的分配方案最公平。DeScioli等(2014)的研究發現,工作類型不同時,低工作量者認為1:1的分配最公平,這與本實驗結果一致。但是他們發現高工作量者認為3:1的分配最公平,可能的原因是他們賦予了高工作量者決定權。
本實驗還發現,工作情境的改變會影響人們的分配公平感知,當工作類型由相同變為不同時,二者對3:1的方案的公平評級顯著降低,對1:1的方案的公平評級顯著增加。Cappelen等(2014)和Guo等(2014)認為自我貢獻的主觀認知會影響人們的分配公平感知。因此,實驗一中工作情境的改變對分配公平感知的影響,可能是因為人們的主觀自我貢獻認知發生了改變。
2.2.實驗二
實驗二讓被試分別評定了不同工作情境下的自我貢獻率,并與相應的分配方案進行比較,以檢驗自我貢獻評價與分配公平感知的關系。
2.2.1.被試
60名在校生(女生30名),年齡為18歲~24歲(M=22.50,SD=1.73)。30名被試(女生15名)為高工作量者,30名被試(女生15名)為低工作量者。
2.2.2.實驗設計、材料與程序
與實驗一類似,但被試同時需要基于工作情境評定自我貢獻(0%~100%)。
2.2.3.結果與分析
以工作量為組間變量,工作情境、分配方案為組內變量,對公平評級進行重復測量的方差分析。結果發現:工作量、工作情境和分配方案的三重交互作用顯著,F(2,116)=4.26,P<.05,2ηp=.07,工作量與分配方案的交互作用顯著,F(2,116)=7.30,P<.01,2ηp=.11,工作情境與分配方案的交互作用顯著,F(2,180)=226.31,P<.001,2ηp=.83,但工作量與工作情境的交互作用不顯著,F(2,116)=1.79,P=.19。
進一步的簡單效應檢驗發現,工作類型相同時,二者均認為1:3的分配方案最公平;工作類型不同時,二者均認為1:1的分配方案最公平。這表明,工作類型相同時,人們認為與工作量匹配的方案是公平的,但工作類型不同時,人們認為1:1的分配是公平的,再次印證了實驗一的結果。具體見圖2與圖3。
表2為兩組被試在兩種工作情境下的自我貢獻評級。為了更好地探明不同工作情境下自我貢獻感知與分配公平感知的關系,結合實驗一的結果,在工作類型相同時,將被試的貢獻評級與自我工作量進行單樣本t檢驗,結果表明:高工作量者感知的自我貢獻率與75%無顯著差異,t(29)=−1.76,P=.09,低工作量者感知的自我貢獻率與25%無顯著差異,t(29)=1.14,P=.26。工作類型不同時,將被試的評級與50%進行單樣本t檢驗,結果發現:高工作量者感知的自我貢獻率與50%無顯著差異,t(29)=1.41,P=.17,低工作量者感知的自我貢獻率與50%無顯著差異,t(29)=−.70,P=.49。這表明人們的分配公平感知與自我貢獻評價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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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總體討論
本研究在Cappelen等(2014)及DeScioli等(2014)的實驗基礎上,探討了人們在不同工作情境中的分配公平感知,并比對了人們分配公平感知與自我貢獻的關系。結果發現,工作類型相同時,人們認為與工作量匹配的分配方案是公平的;工作類型不同時,平均分配的分配方案是公平的。并且,人們的分配公平感知與其自我貢獻感知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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